新闻通知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新闻通知-新闻通知

转发| 关于联合开展“2025年浙江省工程科技创新十大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6-17   作者:   阅读次数:24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创新浙江,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决策部署,总结推广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工程科技创新新理念、新做法、新经验,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经研究决定,浙江省工程师学会与浙江大学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联合开展“2025年浙江省工程科技创新十大案例”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征集对象

图片

面向登记注册在浙江省内各有关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社会组织等单位。


征集时间

图片

即日起至2025年8月15日




征集范围

图片

围绕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能源电力、土木水利、生物医药与大健康、交通运输、航空与海洋等领域,鼓励跨学科、跨领域的融合创新案例参与申报,申报的项目要求为近3年内在浙江省内完成的重大工程科技创新项目且要求申报的项目内容和项目组成员均不涉密




征集原则

图片



1.真实性。案例要基于服务浙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真实实践,立足真实业务,依托真实场景,解决真实需求,严禁杜撰、移植或抄袭。


2.创新性。案例应展现新理念、新方法、新模式,方法上有创新,工作上有创造,示范上具典型。


3.实效性。案例应对促进浙江省科技进步和产业发展具有显著的推进作用,产生重大经济或社会效益。


4.示范性。案例要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有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应用价值。




遴选方式

图片



包括活动征集、形式审查、专家函评、网络投票、专家会评、公示公告等环节。



成果宣传

图片

首届浙江省工程师大会上颁奖

评选出的“2025年浙江省工程科技创新十大案例”和“2025年浙江省工程科技创新十大(提名)案例”拟于本年度在“首届浙江省工程师大会”上集中展示并进行颁奖。

收录于工程科技创新案例集

入选案例将收录于《浙江省工程师学会工程科技创新案例集(2025)》。

咨政建议呈送有关部门

组织专家学者深入研究征集的案例,形成咨政报告、学术论文等呈送有关部门。

广泛宣传推介

通过其他媒介形式进行广泛宣传推介。



报送要求

图片

1.多个单位联合申报的案例,由第一申报单位加盖公章


2.申报主体需报送《案例申报书》及相关佐证材料,要求申报书与佐证材料装订成册申报书封面及内页的申报单位承诺和声明处需盖公章


3.申报主体需报送纸质和电子版本含盖章扫描件及Word格式)材料各1份。纸质版盖章后统一邮寄至浙江省工程师学会秘书处;电子版打包统一发送至学会官方邮箱,邮件标题需标注“案例申报+申报单位名称”


4.本次案例征集不向申报单位收取任何费用


联系方式

图片

学会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石祥路269号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内。

学会电话:王老师,0571-88280576。

学会邮箱:zei_office@163.com。


关于征集2025年浙江省工程科技创新十大案例的通知.pdf

附件1:2025年浙江省工程科技创新十大案例申报书docx.docx

附件2:佐证材料清单与目录docx.docx




图片


图片